申请人资格及要求
一、 申请人员学历要求:
A. 医师人员需具有医学大专(含)以上学历;
B. 医技人员需具有中专(含)以上学历;
C. 护理人员需具有大专(含)以上学历;
D. 行政人员需具有大专(含)以上学历。
二、 进修人员其他要求:
A. 从事临床、护理、医技等进修人员,属「全时间进修」半年(含)以上人员须提供近一年内相关健康证明,合格者方可进入医院训练:厦门市区人员需提供三级(含)以上医院体检报告;厦门市外地区人员,需至本院进行健康体检,体检项目比照本院新进员工体格检查项目办理,体检费用由进修人员自付;
B. 属「全时间进修」一年(含)以上人员须办理报到手续并建立人事档,发给正式识别证;其余「进修未满一年」、「部分时间进修」等人员不须建立人事档,仅发给临时识别证;
C. 为符合国家法规要求,从事临床、护理、医技等进修人员如需独立参与、执行临床实务作业需将相关证件执业注册变更至本院;
D. 本院原则上不提供进修人员住宿;
E. 其他院区规定事项。